连救护车都拦的物业公司,还有人性吗?(原创)
2018-11-14 18:08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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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救护车都拦的物业公司,还有人性吗?

痴山

《救护车进小区被拦跑步抬病人 保安:我不认识救护车》报道:《济南新闻》官方微博@天下泉城11月11日消息,日前,一辆120救护车想进入济南经十东路某小区救治病患,情况十分紧急,但是小区保安却死活不肯开门,说:“我不认识救护车!”急救人员只能跑步进小区抬出病人。事后,物业回应称:“只因为是辆写着120牌子的救护车就随便让它进吗?”并将提出质疑的业主踢出了业主群。

评述之前,有必要重温几个概念:通常意义上,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、设施和场地;业主,则是物业的所有权人,是物业的主人!!而物业管理公司,只是接受物业业主委托,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服务性企业。虽在法理上,业主和物业公司,是平等关系。实际上,却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。也就是说,物业公司只是拿了业主的钱,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。物业公司不是政府,不是黑恶痞霸,更不是魑魅魍魉土皇帝。

依照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,救护车、警车、消防车属特种车辆,在遵守相关交通规则的前提下,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特别通行的权利,比如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。救护车属于法定特种车辆,自然也享有这一特殊权利。尤其是当小区的业主患病,危急到打120求救。物业公司的保安,理应象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社会秩序一样,无条件帮助救护车进出其小区。而绝不应该以不认识为借口,将救护车拦在小区之外。试问,如果这小区内患病向救护车求救的病人,是物业公司老板或者物业公司管理者的父母。这些人,还会如此麻木冷血,无知无畏没有人性吗?

行笔至此,想到2013年,通过官考获得物业管理师证书时,本想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做物业管理工作。面对车位、绿化和物业费诸多乱象。主试官声称,物业是一级政府,有权就要用起来。记得当时委婉回道:物业公司,说到底只是服务型企业。虽可能受社区委托,协助居委会做一些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的工作。可不仅物业公司不是一级政府,连居委会也只是居民自治组织。言尽于此,也就跟该物业公司擦肩而过。之后国家取消了物业管理师资格,面对权贵小三地痞流氓黑社会,老夫再无竞争优势,也只好远离物业管理工作。

回到《救护车进小区被拦跑步抬病人 保安:我不认识救护车》中,这名保安如果不是憨实心傻透了的智障,只要活在现实中,即使是个文盲,也绝不可能,连救护车都不认识!!倘结合“只因为是辆写着120牌子的救护车就随便让它进吗”的物业公司诘问,也就不难看出,把救护车拦在小区外的关键,是这里的物业公司本末倒置,把自己当成的物业主人的主人,将物业主人玩弄于股掌之上。只是贪婪麻木恶劣到如此地步,还有人性吗?

2018-11-14鲁南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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