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端犯罪低龄化,刑事责任年龄亟须降低!
2019-01-07 19:51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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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端犯罪低龄化,刑事责任年龄亟须降低!

痴山

《父亲刷视频看到12岁女儿被多人侵犯!崩溃怒吼:没人管管吗?》报道:最近,某地跑出租车的陈师傅,在闲暇时间刷新闻软件看新闻的时候,竟然看到自己12岁的女儿,被多人侵犯的视频。陈师傅赶到学校询问,老师答复,视频中确是他的女儿。更无奈的是,对这些年龄不满14周岁的熊孩子,就是犯有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等严重罪行……,学校最多也只能是开除!依据现行有效法律,根本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闻此,陈师傅彻底崩溃。对着镜头痛哭:“谁能来管管啊?谁能来管管啊?”

犯罪年龄越来越低齡化,已成为难以回避的残酷现实。12岁男孩持刀弑母案报道:12月2号,湖南省沅江12岁的小学六年级男生吴某康,因沉湎游戏且有吸烟恶习,不满母亲管教,竟砍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二百多刀,致其当场身亡;“13岁学生罗某锤杀父母案”报道:12月31日,湖南三塘镇13岁初一学生罗某,因向父母要钱上网,没得到满足,遂锤杀自己的亲生父母。加之见诸报道和没有见诸报道的,屡屡发生的恶性校园霸凌事件,可谓不胜枚举。

着眼现行刑事责任年龄。1979年《刑法》规定,不满14周岁的,一律不负刑事责任。也就是说,差一天未满14周岁,哪怕犯再严重的恶性犯罪,也丝毫不负刑事责任。

分析现行14周岁的,最低刑事责任年龄,从1979年刑法生效以来,三十多年都没变化。反观现实,从生理方面分析,激素、抗生素、多得数不清的添加剂和整体提高的了生活水平,让现在的孩子,比较30年前,有了超乎寻常的早熟;再看心理条件,会讶讶学语的孩子,就开始接触电视、电脑和手机。意识形态方面,以私欲高于一切,拜金成为主流。从暴力、杀戮、黑恶和性的电影电视,到靠暴力、杀戮、黑恶和性,赚大钱的网络游戏和手机游戏,耳濡目染潜移默化,使得现在青少年的精神思想,绝不止标新立异;再看现实社会环境,金钱至上物欲横流,高利贷卖淫嫖娼无处不在;明星吸毒官员吸毒有钱人吸毒,都是榜样;黑社会地痞流氓成了有钱人,更树立起众多鲜活标本。毫不客气了说,12岁,甚至年龄更低的孩子,已经有了足够的理解能力和控制能力。小孩成精小孩作大恶,很多孩子已将不满14周岁,不管犯多严重的罪行,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观念,记得一清二楚!

读《父亲刷视频看到12岁女儿被多人侵犯!崩溃怒吼:没人管管吗?》,感觉着,任何一个还有一点点人性的人,不管法律专家还是律师法官,面对极端犯罪越来越低龄化的残酷现实,都有必要理性思考这位父亲的哭诉。以法治国,更要求任何法律,都绝不能脱离自己的国情,成为纵容犯罪的道具。窃以为,应当对应《民法总则》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上限“不满10岁”调整为“不满8岁”的经验,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,降低到12周岁以下,以遏制极端犯罪低龄化的趋势!!!

2019-1-7鲁南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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